【评点本145】五章 我的妹_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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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点本145】五章 我的妹

  太阳在东方升起的时候,四姑娘山北坡之下,堆起一座新坟

  坟前竖着一方木碑,上刻:“爱妻秦氏之墓”,字体干红。

  山阴雪暗,一如坟前三人的脸色。

  根据唐根的坦白,三人曾依照方位寻找过孩子的尸体,最终在山体中下部雪坡上找到一道划痕,这划痕绵延远去,在接近山脚下一道微翘的雪坡上消失,前寻十余丈,划痕再度出现,变深、变重,止停在一堆野兽的蹄印之间,蹄印是从林中出来,也是向林中而去。

  经过对蹄印的观察,三人得出结论:是狼。

  唐根很是惶恐,但常思豪什么都没说。

  搜寻没有继续。

  回到坟前,他们就这样站着。

  一盏茶的功夫后,秦绝响决定离开。见常思豪不动,他没有劝。【娴墨:绝响一向如此。当初大姐病,也是这态度。对小常原非如此,但此时是自心有愧有恨,故无法面对大哥,只好撤。故此时走不是绝情。】瞧着常思豪面对木碑那毫无表情的脸,唐根悄悄缩撤几步,向秦绝响追去【娴墨:怕挨揍。】。

  前山,原来景色如画的山谷一片狼籍,秦梦欢、陈胜一、谷尝新、莫如之【娴墨:看四人姓氏排列,谐音便是情沉谷默。倒置过来是默谷沉情。作者写这一段选址在山谷,便是为此。寓意虽好,只是略见凿痕。】等人的尸体埋在雪下,只恐到明年春天才会化露出来。【娴墨:梦欢已去,从此世间,再无人唱这“空澄万里亘古长蓝”了。今效作者第一部中之《泪咽和》作长歌一曲,以送梦欢:“男儿志,在云间,红颜默默,冷眼对悄然!龙骧奋,虎蹄翻,眼看那刀光剑影老了华年,爱我人,我不爱,是为哪般?别问别想也别愁烦,垂睫笑,笑容甜,做剩女也好过嫁给脑残!”】常思豪就这样直直地站着,好像,在等着这寒天雪地把自己风干。

  三天后,他的皮肤泛起尸青,在一阵微风中,轻轻倒下。

  过了一会儿,远远地有只狼跑来,到他近前轻嗅,似乎想下嘴,又找不到什么软和的地方。就在这时,远远地抛来一个雪团,打在它身上。

  狼回过头去,看到人,这个人很奇怪,个不高,只有常人的一半,却很凶相,凶得像头疯虎。

  雪团不住地打过来。

  狼很幽怨地看看常思豪,似乎又觉得也没什么可惜,甩甩尾巴,颠颠远去。

  不知过了多久,常思豪似乎听到某种呼唤,这呼唤很轻,像来自遥远的地方。他的眼睛眯开一缝,天空似乎在动,树林走过来了……

  再一次有了意识时,身下有些微硌,却不像雪地那么凉。周围有几根枯枝竖着,被风吹得哗哗响。

  之后,每次恢复些意识,都能感觉这些枯枝在变密、在生长,以至于顶端交结在一处,缝隙间又长出枯黄的叶片来,偶尔有一两片掉落,像脏了的雪一样……

  渐渐地,土在外面压上来,天空不见了,风声也不见了。

  利用着那一点微弱的意识,他想:“原来,这就是我的坟墓。”就此安详睡去。

  太阳一如既往地升起,阳光穿过云层,穿过林木,穿过坟墓的入口,照在他的脸上。常思豪感觉脸上有些痒,睁开眼睛,被阳光一刺,忽然有些着恼:“这坟怎么堆的?居然透光,教人怎么安息!”一念既生,又觉得这个念头太怪了,死都死了,还挑什么坟墓?

  旁边忽然响起一个欣喜的声音:“醒了!醒了!你终于醒了!”

  常思豪觉得这声音好熟悉,侧头看去,身边坐着一具脏兮兮的僵尸,头发糟糟地披散着,上面粘着很多碎叶,衣衫不算破旧却沾满泥土,好像也是因为不满才刚从坟里爬出来的样子。

  他想坐起来细看,可是身子无力,还有些僵。

  大概死后都这样。

  僵尸道:“你别动!我去给你拿水!”说着转动肩膀拧身,够到摆在旁边的两个方形木块,拄在地上,把身子微微撑起来,往右一转,地面擦出“沙”地一响。常思豪目光落去,这才发现这僵尸的腿已经齐膝断去,两条大腿用破布条绑定在一方软垫子上,拄在手里的那两块方木头,就是他的鞋。

  僵尸一挪一蹭,钻出“坟墓”入口,身子陷入光亮。

  常思豪观察着自己这坟墓,感觉这更像一个半合闭的蚌壳,手往下一按时,发现自己躺在木枝搭的柴床上,只比地面高出一巴掌。

  过了好一会儿,僵尸钻回来,撑着身子一挪一蹭地靠近,没见手里拿着什么水碗。

  僵尸到了柴床前,将头埋下。

  长长的脏头发垂落下来,率先搭在常思豪脸上,墓中光线不足,逆光中这僵尸的脸更显黑脏,常思豪大瞪两眼,嘴唇紧绷,身子像鬼压床似地一动也不能动。那僵尸“嗯,嗯,”地哼了两声,用嘴唇蹭他的嘴唇,示意他张开。常思豪觉得对方唇皮柔软,一恍惚间,嘴唇被蹭出一条小缝,一股水流哺了进来。

  水流是温暖的。

  常思豪刹那间明白:自己没有死,也没有被埋葬,而是被这僵……人救了。

  “僵尸”抬起头来,看他眼角淌泪,忙伸手替他擦拭,轻声问道:“渴不渴?还要吗?”

  这声音柔细,而且熟悉,让常思豪陷入迷惘,暖水在脏腑中渗透着,融拔着他的神智,忽然间,他找到了这熟悉的根由,惊声道:“阿遥!你是阿遥!”目光下落,不敢相信地道:“你的腿……”

  阿遥微微一笑:“没事,已经长好了。”

  那日阿遥被曹向飞踢刀斩断了双腿,又被方枕诺丢到林中,她在尸堆间昏晕一阵,缓醒过来,便往外爬,中途发现林道上灯光摇忽,又有几个人来扔尸体,她立刻伏在尸堆中不动,好在那几个人中,有一个摔了一跤,又厌恶血腥气味,远远地便不再往前来,告诉手下把那小尸体在道边挖坑埋了。【娴墨:程连安带人处理安思惕的时候。】等这些人一走,阿遥又开始爬动,她不敢往河滩上爬,只沿着树林,一直爬到天亮。太阳出来时,她停下歇口气,检查自己的腿,断口处都被烧焦了,心里明白:这是方枕诺救了自己。当时东厂的人在,他不敢明目张胆施救,拖着自己在炭火堆里走,看似是加刑,实际是为了止血。【娴墨:小方救人不救彻,是怕暴露,这就是他在人性和事业上做出了自己的选择。阿遥只是个婢女,在他心里,救这一下尽一点心就够了,再深入则不值。侠和常人的区别也就在这一点点上。后来小方到树林边,明明带着某种意愿,但终于还是假装小个便又转身回去了,程连安觉得岂有此理,在小方而言,正是合情合理。他是顾大局的人,换姬野平、小常、梁伯龙辈必不如此。】阿遥不敢在路上爬,那样一旦被人发现,自己倒无所谓,只怕会连累方枕诺,于是她就在树林、沟渠、草窠间爬来爬去,搓些狗尾草粒或是野浆果充饥,两天下来衣服上的血沾泥变黑,身上脏兮兮的,足以避人眼目,于是爬到一个村子,寻药铺求了些烧伤药,自己敷上。听村人说郭书荣华的队伍已经离开了,心中倒没了主意,一来惦着大哥病况,二来又不敢追去,怕让方枕诺泄了底,在江边转了一圈,心想总得先把伤养好再想别的,于是捡了两个木头块当鞋,又朝好心的村妇要了个破垫子系在腿上,撑到九江城里要饭,没想到背后来个乞丐,却是姬野平。【娴墨:是平哥儿埋了枪杆后的事。阿遥靠手挪行动慢,又要养腿伤,这时日就对上了。】两人在庙坛边互诉经过,得知大哥无事,她心头大喜,当时就准备到江边搭船,去找常思豪。这时姬野平在背后说了句:“你现在这副样子,还找他干什么?”把她说得直了一下,背影定在那里。

  姬野平贴过来单膝点地,蹲跪在她背后,望着她肩膀说:“阿遥姑娘,我早就看得出来,你对你这个大哥,绝非一般的兄妹之情,你在君山不吃不喝,每天望着天空,根本不是想你家小姐,而是在想他。可你这样,终究是没有结果的,我和你说,以前小方让我和你聊天,原来是他们的计谋,想通过我来和你套话,我发现之后就不想去扰你了,可是又发现自己很想去,现在,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但是这颗心还在,如果你愿意的话,请让我来照顾你吧,我会好好地怜惜你,我也不会一直这样落魄,我要重组聚豪,我会东山在起的。”

  阿遥静了片刻,回过头来,脸上满是笑容:“你想错了。我只当常大哥是亲哥哥,他也只当我是亲妹子。常大哥是你想像不到的那种好人,我没了音讯,大哥一定担心我的,不管我变成了什么样子,我一定要到他的面前,让他亲眼确认我在活着,好好地活着,这样他才能安心。”说罢,她撑着地向前挪去。【娴墨:什么叫相信?只此便是。绝响对小常,就是缺乏这样的相信。】姬野平望着她背影良久,追上来,说道:“我送你。”【娴墨:好汉子。有情有义。现在男人一追求不得或闹分手了,就开始散布人家姑娘谣言什么的,别说男人,连人都不是。】就这样,两个人搭船而行,一路找到汉阳,又打听着追到眉山、到了九里飞花寨,李双吉见了阿遥,十分高兴,说侯爷和夫人去接人了,估计很快就能回来,唐家人知这是常思豪的义妹,忙张罗给她洗澡换衣【娴墨:身上都弄干净了,那么后来变得和僵尸似的,就不是之前弄的。】,姬野平送佛到西,准备要走,这时秦绝响和唐根回来了,脸色很差,说大家不幸遇上了雪崩,四姑、大姐、孩子、陈总管、谷莫等人都不幸丧生了,大哥在那边给大姐看坟,不想让人打扰,因此他们这才回来。

  冯二媛几乎哭死过去【娴墨:好姑娘。不写唐门亲戚,先写二媛反应,便知作者是什么心思了。亲疏只看处的怎样,岂在血缘。】,李双吉惦记常思豪,可是既然“不想让人打扰”,暂也不便过来,秦绝响情绪似乎很糟,收拾东西,当天就走了【娴墨:崖上说扔了唐根摔死也无所谓,唐根心里必也不舒服,俩人已经没法处了。】。姬野平见阿遥放心不下,便偷偷带她骑快马找来,又背着她上了山,找了一圈也没瞧见坟在哪儿。进了庙,没有人。往高处走,路被雪堵住了,回来发现庙后还有条路,上了断崖张望,好在赶上是白天,就瞧山下雪坡边缘影绰绰有个黑点,像坟包,后面还站着个人,于是这才背着阿遥寻道下山过来。

  阿遥讲述时,只说姬野平和自己相遇,然后好心把自己送过来,两人之间的谈话半字未提。最后听说是姬野平背着她下来,常思豪忙问:“这么说他也在?哪去了?”

  阿遥道:“我们离你还有段距离,他见你在坟前站着,于是把我放下,就走了。”

  常思豪心想:“从九江到此,怎么也有两千多里路,难得姬野平如此有心,也许是因为之前刺了我一枪,他想表一下歉意,却不愿见我吧。”【娴墨:非也。事事有误会。人与人间就没有真理解透的时候。叹。】阿遥微笑着道:“我撑着挪,走得慢,离你还有小半里地【娴墨:半里地是五百米,小半里地,大概三四百米,常人跑几十秒即到,对阿遥来说却不容易】,瞧你竟然倒下了,我赶忙加劲儿往前来,不想树林里出来条狼,可把我吓坏了,急切到不得近前,就团起雪球打它,好在这畜牲毕竟怕人,要不然,你就要住到皮毛棺材里去了。【娴墨:过去死了拿席一卷扔乱葬岗子的,尸体多半被狼掏狗咬,吃到动物肚里,是为“皮毛棺材”。老话儿有意思,如今没处听去了。】”

  常思豪目光低去:“瞧你,这样还笑得出来。”

  阿遥按着自己的腿,微笑道:“能活下来就已经很好了,不是吗?”

  常思豪目光直去:“活着……呵,活着,又能怎么样?”【娴墨:因自己要被狼吃的事,不能不联想到小常寿。虽不是亲生,也有感情。】阿遥知他心绪不佳,没有劝慰,只是敛去笑容,低头默默相陪。

  虽然接连三日在风雪中暴露导致冻伤严重,常思豪身体毕竟有底子,养了两天,已经可以下地动作,趁阿遥出去找食物的时候爬出来一看,原来这“坟墓”建在树林边一条小草沟里,是用枯树枝搭出架子,又铺上细枝,上堆枯叶,最上面又盖了一层土。

  看着这弧拱平圆的屋顶,他想:“坟头比这要尖要高,倒不如叫它蚌屋的好。它叫蚌屋,我又是什么?难不成是黑珍珠?呵,我连个石头子都不是。”

  心里想着,扶树站起来,隐约看阿遥在林子里,便朝这方向走来,只见阿遥正小心地揭开一块石块,伸进手去掏,旁边雪地上,也有些扁平石块,两块一组,一块斜斜地立着,另一块竖立着。斜立着的,都是由一根小枝支撑,底下有些草籽。

  常思豪明白这机关:小鸟走过吃草籽的时候,碰到小枝,石块就会落下,小鸟反射性地会往对面飞,却会撞到另一块石头,飞不过去,只是这一瞬间,就能被挤住了。【娴墨:这都是过去野孩子的损招,写它干什么?如今好容易城里有麻雀飞了,这机关太好弄,一帮闲孩子看完出去夹鸟怎么办?】他叹了口气,心想:这一块石头,就是一条命。也许正是杀生害命太多,老天才会把吟儿和寿儿从自己身边带走吧?阿遥从石板底下刚掏出只鸟,回头看见他,忙道:“你还没好,怎么就出来了?快回去躺着。”

  常思豪喃喃道:“杀生害命,造孽不浅……”

  阿遥笑道:“杀生我来杀,造孽我来做,吃现成的没罪过。快回去吧。”

  常思豪道:“呵!孽也有能替的?让人替我造孽,我得有多大的孽!【娴墨:好容易兄妹劫后重逢,却只知道斗嘴,小常原不是这等人,吟儿之死对他的冲击不小,心里的躁劲还没过去】”叹了口气,又问:“我有点渴了,周围好像没看见有小溪,你取水的地方在哪边?”阿遥笑道:“你看,这不遍地都是么?”常思豪看到满地的白雪,这才反应过来,道:“我真是冻傻了。”俯身抠了一块,放在嘴里。阿遥忙道:“那雪凉!你等我……”忽然说不下去。

  常思豪不想让她尴尬,转开头道:“没事,就吃这一块,润润喉咙就好了。”回到蚌屋前,心中动了一念,扶着树俯下身来,挖了一大块雪放在口中含着,雪块冰冷,舌头轧得生疼,化后感觉却只是一点点水,于是含着这点水不咽,又挖一块放嘴里,跟着又挖一块……连挖了好几块,都化掉,才聚足满满的一口,过了一会儿,这水才又渐渐地温起来。

  他心头大酸【娴墨:可知阿遥喂他一口水有多不容易。试问小常,此水之味,比之埋雪洞中的奶味如何?奶水之温度,比这雪水之温度,谁凉谁暖?】,侧头再看那“蚌屋”,知是阿遥为避风雪,撑着身子把自己拖到了这,然后四处捡枝搭盖起来的【娴墨:试问小常,这一避雪蚌屋,比当初锦帐温情如何?】,这地方天气如此寒冷,她必不敢耽搁时间,连日连夜一直在干,且不说那些枯枝,就是这上面一层层的叶子,一层层的土,她在这冻土之上,要挖出多少捧、爬上多少个来回?想到这里,他这一口水全都喷洒出来,猛地把头撞在树上,双眼紧闭,泪水大颗大颗滴落,心中自责道:“常思豪,她为了你,把自己弄得跟僵尸一样,你呢?你是个什么东西!”

  求生的欲望强烈起来,他的人也精神了许多,又过两天,几乎完全恢复了体能,看着阿遥那瘦弱的样子,他暗暗下决心:“该造孽了!”

  他一决心造孽,周边动物便开始遭孽,在原始森林中平平静静活了不知多少代的它们忽然发现世上竟有妖怪,这妖怪比虎安静、比狼凶狠、比狐狸聪明、比豹子跑得快,且有一长一短两个犄角,锋利无比,能拔出来也能收起来。它们发现,自从妖怪来后,自己的亲戚和天敌接连失踪,而妖怪和母妖怪的生活则直线改善,每天的食物由拾坚果、烧小鸟变成了烤野鸡、烤熊掌、烤羚羊、烤鹿排……【娴墨:长孙夫妻隐居,作者特写炖兔肉,以示其罪(前批过,古时,兔子汤是犯人吃的,故是罪人)。小常兄妹隐居,鸡熊羊鹿吃个遍,就是没兔子,何以故?无罪者有孽故。一对夫妻写罪,一对兄妹写孽,人生在世,罪孽难逃啊!】连吃几日,阿遥的气色明显转好,面色红润,腮帮也微微有点肉了。存下的肉类还有不少,常思豪想给阿遥换换口,又准备去打些别样的,阿遥笑拦住道:“大哥,这还有,干什么出去还打?咱们活着总免不了要杀生害命,甚至走路也会踩死个蚂蚁,可是吃就可着自己的胃口来吃,走路看见蚂蚁不要故意去踩,就是咱替下辈子修的福了。”【娴墨:这才是真看开的话。太小心了反而不对,活着只要心安理得最好。杀生,打个喷嚏知道喷死多少细菌?别琢磨那个!没有用。】常思豪听了这话,默然心受,留下来帮她处理皮毛、切肉晾干,又想:“下辈子……人真的有下辈子么?吟儿,寿儿,还有我那小花妹子,他们的来生会在哪里?”

  干了半个多时辰,只听远山旷野里有呼喊的声音,出来到林子边一望,只见四姑娘山下,秦自吟的坟前站着个大个子,双手拢在口边叫喊,正是李双吉。

  常思豪忙向他招手回应,李双吉蹬蹬蹬跑过来,瞧瞧他,脸上有些意外:“咦,夫人孩子都死了,以为你难过,你活得倒挺精神!【娴墨:一言骂死小常、又冤死小常。】”常思豪苦笑道:“好好活着,就算是对死者的告慰了。你怎么来了?”李双吉看见阿遥在后面撑出来,笑道:“人家能来,俺怎么就不能来?告诉你吧,出大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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