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七七章影响恶劣_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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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七章影响恶劣

  第七七七章影响恶劣

  在李信看来,刘理顺其实就是一个书呆子。

  如果不是因为刘理顺是他的同乡,关系还不错,李信才懒得管他。

  还学习魏征。

  魏征虽然以直为闻千古,然而问题是他在顶撞李世民的时候,是该说的话说,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

  他作为东宫太子李建成的洗马,李建成的谋主,然而在李建成玄武之变后,李世民诛杀李建成的次子李承道、三子李承德、四子李承训、五子李承明,六子李承义。

  虽然说,历史上并没有记录李建成诸子的年龄,可是在武德二年李渊分封李建成和李世民的诸子,连刚刚出生的李泰也被分封,却不包括李承德,也就意味着,李建成的三子、四子、五子、六子皆比李泰小,只有李建成的次子李承道被封为安陆郡王。

  李世民连这么小的侄子都不放过,魏征不敢反对。

  魏征反对李世民的政策,基本都是出于违反古礼,或者是影响社稷,比如说李世民因为李象出生,大赏五品以上官员,魏征就坚决反对。

  李世民赐魏征为李承乾的太子太师,兼门下省事,魏征坚决不授。

  为什么呢?

  这说魏征知进退,不想搅合到魏王李泰与李承乾的斗争中去。

  刘理顺还自比魏征,真是可笑。

  他本是崇祯朝的状元,又是崇祯旧臣,在新朝本该避嫌,偏偏在这个时候冒出头。

  刘理顺对于李信的善意提醒,却不以为然。

  他认为自己站在这一方面。

  他是士大夫出身,认为大明重士重农,本身没错。

  而且全旭重商,本身不是没有问题。

  比如说,商人赚钱快,花钱如流水,当然,这并不是问题,随之带来的就是一种社会风气,出入排场很大,吃喝铺张浪费,穿金戴银,让刘理顺非常不爽。

  其实,让他不爽的事情非常多。

  比如说,刘理顺的原本居住的房子,就是靠近西直门外,这里虽然靠近皇城根,却是皇城根前的贫民窟,都是以力夫或车夫,杂役等人居多。

  原本刘理顺遇到这些草根百姓,这些百姓都会磕头行礼,态度非常恭顺。

  可是虽然全旭的新朝建立,居住在西直门外的普通百姓,家中的房屋被战争摧毁。

  全旭作为新朝皇帝,自然不会不管这些居住在城中的棚户区,于是,在全旭的主导下,这些战乱损坏的房屋,或者是棚户区,都开始了陆续重建。

  重建的方式与后世的房地产开发模式是几乎一样,百姓可以自愿选择,或是原址接收新建的小户型房屋,或者在内城更偏远的地方,选择大户型,再或者直接折算成钱。

  随着新朝的建立,京城的房价随着清军逼近,开始了过山车比的跳水,不少力夫,或车夫,成了拆迁户,他们选择要钱,每个人获得数百甚至上千两银子。

  人只要有钱了,腰杆就硬气了,再看到这些旧邻居,他们变得衣着光鲜亮丽,见到刘理顺这个官员也就微微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这种落差,让刘理顺非常不适应。

  全旭的新朝,对于士绅和读书人的打压,到了几乎苛刻的地步,见官不拜的特权没有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特权也没有了。

  刘理顺感觉自己,应该学习魏征一样,把全旭从错误的道路上拉回来。

  就算全旭不满自己,那能怎么样呢?

  首先,刘理顺没有像其他士大夫一样,名下挂靠着太多田产,为此,他不惜得罪了自己的亲族,只要回乡,刘理顺也会遭到一片骂声。

  他,本身就是青流,既不贪污,也不腐败,身正不怕影子斜。

  李信见刘理顺不听劝,他也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好自为之……”

  随即,李信离开了刘理顺的家。

  对于李信的警告,刘理顺不以为然。

  他有无数热血的学生。

  这些皇家学院的学生,大都是工业党新秀,或者是全旭的嫡系人马的亲族子弟,就算自己被抓进锦衣卫,有的是人为他鸣冤叫屈。

  现在的刘理顺就像后世的大V公知一样,硬想碰瓷,提高知度名。

  可惜,刘理顺不知道的,锦衣卫不仅可以光明正大的抓人,还可以暗中阴人,让人防不胜防。

  这天下午,刘理顺正准备出门,他有一场报告会,呼吁更多的学生参加联名上书。

  可是,在打开家门时,他发现自己的门前的地上,躺着一名年纪轻轻,怀着一名婴儿的女子,女子似乎已经昏迷,而这名婴儿也发出微弱的哭泣声。

  刘理顺无奈,吩咐家仆将这名女子抬进府里,并且找郎中为这名女子看病。

  随着郎中过来查看一番,开了一副去风寒的药,吩咐刘府的下人,煎药以及注意事项,等过了差不多大半个时辰,这名女子终于醒来。

  通过沟通得知,这名女子是固安人,娘姓李,夫家姓刘,她的丈夫在京城的风行车行当车夫。

  前一阵子,家里遭了雪灾,房子被积雪压塌,无奈之下,刘李氏只要抱着年幼的儿子,前来京城寻亲。

  来到京城后得知,他的丈夫死清军入城的战乱中,面对举目无亲的京城,刘李氏身为分文,又冻又饿,倒在刘理顺门口。

  刘理顺再怎么说,也是一个正直有担当的读书人,怜悯之心还是有的,这个刘李氏的身子状况不错,到了晚上就开始主动帮忙刘府的下人干活。

  经过刘李氏的耽搁,刘理顺也没有顾上去参加集会。

  刘理顺询问刘李氏以后有什么打算。

  刘李氏立即跪在刘理顺的面前,请求刘理顺收留,只要能给刘家留下一条香火,她愿意当牛作马。

  刘理顺其实也为难,他并非大富大贵之家,他的收入就那么点俸禄,虽然名下有四百亩的田产,可是田产一直都是刘理顺的兄弟在打理。

  如果收留刘李氏,那就意味着刘府要多增加两张嘴。

  刘理顺拒绝了刘李氏,刘李氏二话不说,离开了刘府,出门左转之后,解下腰带,吊在树上。

  刘理顺得知刘李氏在门外上吊,隐隐也感觉不太对劲。

  这个时候,刘理顺的妻子靳氏,反而心动了。她与刘理顺成亲于微末,夫妻二人关系和睦,哪怕一妾,也是靳氏的通房丫鬟。

  只不过,刘理顺也有心事,他有三女,却没有一个儿子,靳氏连续生了两个女儿,却不能生儿子,而这个刘李氏虽然出身不高,也是一个寡妇,却带着一个儿子。

  靳氏就对刘理顺道:“要不就留下?”

  靳氏与刘李氏私下商谈,要刘李氏留下可以,刘理顺会纳其为妾。

  刘李氏自然同意。

  刘理顺就邀请三五好友,摆了几桌,正式纳刘李氏为妾。

  就在刘理顺送走好友,准备入洞房的时候,刘李氏的丈夫刘俊就带着一群工友,来到了刘理顺的府上。

  正牌子丈夫找上门,别看这个刘俊长得五大三粗,却伶牙俐齿,一口咬死了刘理顺与其妻刘李氏通奸,说要告官,喊打喊杀。

  很快,街坊四邻都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了刘府。

  通奸罪在后世只是道德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

  但是在大明可是法律问题,除允许本夫捉奸(《问刑条律》刑律二人命)外,并可在当场杀人无罪。(《明律集解附例》九·刑律一,人命“杀死奸夫”)。而通奸的处罚:“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

  全旭的新朝,并没有学着后世认为通奸无罪,而是修改了部分法律,比如说,在杖刑行,需要裸衣,这一条被废除。

  面对刘俊等人喊打喊杀,刘理顺也自知理亏,杀死奸夫,那么刘俊无罪,而刘理顺则无处伸冤。

  当然,这是在全旭的新朝,如果在朱氏大明,真是出了这事,肯定会官官相护,根本就没有人受理此案,凡事不绝对,如果有人想对付刘理顺,也会顺水推舟。

  刘理顺无奈之下就只好花钱消灾。

  刘俊拿着刘理顺的全部家财,约一百多两银子,带着刘李氏与其子离去。

  刘理顺前往皇家学院上班,他准备继续宣扬他的政见,结果连大门都没有进去,“抱歉,你不能进去?”

  刘理顺非常生气,他指着自己的脸道:“你看清楚,本官乃皇家学院教谕!”

  “从今天开始,你已经不是了!”

  “本官是陛下亲自任命的皇家学院教谕!”

  “可你私德有亏,何以教书育人?真不怕误人子弟?”

  对于这个指责,刘理顺还真无言以对。

  刘理顺从京城的清流名人,瞬间成了人人喊打的老鼠。

  当然,全旭不关系刘理顺的下场。

  事实上,如果不是这场弥天大灾,全旭懒得理会刘理顺的书生意气。

  这样的人太多了,要是有一个抓一个,那大明的监狱恐怕不够用,得扩大个几倍才行。

  但是也不能置之不理。

  一锅老鼠坏一锅汤的问题虽然刘理顺的话,很难对全氏大明以及全旭本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是影响极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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